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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肾炎对妊娠的影响与治疗 - 肾病内科
文章来源:胡玉姣 作者:胡玉姣 发布时间:2014-01-22 13:51 浏览:

  慢性肾炎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原发于肾小球的一组慢性进行性疾病。临床特征为蛋白尿、血尿、水肿、高血压,后期出现贫血及肾功能障碍。慢性肾炎因对母婴危害严重,故不宜妊娠。

  武汉普仁医院专家表示: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。妊娠的某些并发症,如妊高征会加重肾病变的损伤程度。严重时可发生肾功能衰竭或肾皮质坏死。

  慢性肾炎对妊娠影响程度取决于肾脏损害情况。若病情轻,仅有蛋白尿,无高血压,肾功能正常,对母婴影响较小。血压高,合并妊高征的发病率也高,并发先兆子痫和子痫的机会增加。若妊娠前已有高血压及氮质血症,血清肌酐值> 132.6μmol/L.妊娠势必加重病情,.甚至发生肾功能衰竭。随妊娠进展,流产、死胎、死产发生率随之增加。慢性肾炎病程长者,胎盘功能减退,物质交换功能受阻,影响胎儿发育,甚至胎死宫内。

  治疗:

  血压及肾功能正常或轻度肾功能不全者,一般可以耐受妊娠。高血压及中、重度肾功能不全的妇女,妊娠后母婴预后不良,不宜继续妊娠,孕早期应动员实施人工流产。血压控制良好、肾功能不继续恶化者,可继续妊娠,按高危妊娠处理。妊娠32周前至少每2周检查一次,32周后每周检查一次。与内科医生共同对母婴双方进行全面监护。妊娠期间每月测定肾功能。发现肾功能减退时,应寻找原因,及早纠正。无明显原因的肾功能恶化是终止妊娠的指征。严密监测血压,及早发现并治疗妊高征,预防先兆子痫及子痫的发生。防止肾功能进一步恶化。定期检查尿常规及尿培养,取左侧卧位以利尿液引流,减少或避免泌尿系统感染。定期检查血红蛋白及血清蛋白,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。密切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安危、胎盘功能、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胎儿成熟度。如果胎儿宫内储备功能下降,宫内环境恶化,应促进胎肺成熟尽早终止妊娠。


(责任编辑:admin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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